南京农业大学金融学院教授刘晓玲认为,生猪养殖不仅是一个重要的农业产业,而且还是一个重要和敏感的民生产品,因此,维持生猪产业平稳发展、保护养殖者和消费者利益,政府具有责无旁贷的义务。由于包括生猪保险在内的各种农业保险收益低、风险大,保险企业积极性往往不高,政府必须提供财政补贴,让保险企业和投保者双方都有积极性。江苏作为经济发达大省,具备这样的条件,在全国各省市中较早地推出这一财政补贴的政策性农业保险险种,是值得肯定的做法。但是,在推行过程中,要注意遵守市场规律,尊重企业和农户意愿,要因地制宜,从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出发,完善细则,堵塞漏泀,防止出现以前有的农业补贴和政策性保险项目效率低、效果不明显以及骗取补贴和参保容易理赔难等问题,把有限的农业财政补贴资金用在刀口上,真正起到“四两拨千斤”的引导作用。
孙宏进介绍,利用价格指数保险调控农产品市场价格已成为国内外农业扶持政策的一个新趋势,欧美国家农业政策的着力点都放在了应对农产品过剩条件下农民利益保护的问题。生猪价格指数保险,实际上是为养殖户确立了一个最低收益水平。即使在猪肉价格过低的情况下,养殖户依然能够有一定的收入,能够继续留在生猪养殖业,从而使未来的市场供应量相对平稳,避免市场价格剧烈波动后引发生产的大起大落。在此之前,我省已有张家港市推出的蔬菜价格指数保险、海门市推出的苗鸡价格指数保险,通过价格指数保险稳定产业发展,起到了良好的实施效果。省里这一文件发布实施后,各市县将陆续出台具体的实施细则,做好与有关保险机构的衔接和对投保人的宣传推动工作,确保这项工作平稳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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